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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横向科研项目的合法性、规范性,加强对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促进我校科研又好又快发展,从即日起,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使用的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从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合同格式文本,与项目委托单位共同填写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一式五份,并由项目委托单位签字盖章。
(2)初审: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科研处审核:将填写好的合同书报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加盖“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合同专用章”。
(4)经费划入方式:以转帐方式将经费划入财务处指定帐号,由财务处提供财务管理与服务。
(5)例外:挂靠在我校的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因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初审和加盖 “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合同专用章”。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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