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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           ★★★
关于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6 12:47:12

各二级学院()、处室: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学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高质量地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2008年度项目申报务必注意以下变化和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和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服务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深入研究阐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研究阐释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研究阐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研究阐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部署,研究阐释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我办不受理以上三个学科的申报。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五、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七、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6932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项目研究阶段由立项时间(2008年7月1)起,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即预期完成时间要包括二个月的鉴定验收时间)。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九、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延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国家项目;其他在研项目如在《课题指南》范围内,承担者可用同题申报,否则也不能申报。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十、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十一、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十二、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学院审查后,送交我处

十三、请各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材料汇总等工作,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申报数据中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三项内容。

没有数据录入系统(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请从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或浙江社科网站下载(网址为: www.npopss-cn.gov.cnwww.zjskw.gov.cn )。

十四、送交的时间和材料要求:

1、初审时间:2008229日上午交申请书一份、活页一份。

2、最后正式上交时间2008311,送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

3) 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处。

4)各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包含申请者、项目名称、学科、所属指南的条目号、电话等内容)。

 

附件:

《课题指南》

《申请书》

《活页》

《代码表》 

《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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