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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校级重大课题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08年度校级重大课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7 8:37:54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的科研成果上水平、上层次,体现科研在学科建设中的先导作用,加强基础研究的力量,2008年将继续开展校级重大课题的研究资助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2008年度校重大课题资助对象是11个二级学院的教师,包括信息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艺术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选题应符合本学院重点学科的研究发展方向。
二、重大课题的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所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2. 每个课题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组。
     3、每个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教授参与指导,必须有讲师或助教等青年教师参加。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得申报;
          (2)研究内容与其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相近似的;
          (3)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尚未结题的;
          (4)各类课题超期未结题的;
          (5)五年内已承担过该课题达到两次的。
三、申报时间和办法
     1. 申报时间截止至5月21日。
      2. 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并按照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学院重大研究课题申请书》和《活页》。
      3.《申请书》、《活页》请用A4纸打印,《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1份(另附电子版1份)送交所在部门。
 
四、评审程序
    1. 课题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校级重大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书。
     2.各二级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和《活页》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论证,讨论通过、签署意见后,送交科研处。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课题进行评审。
五、其他要求
     1. 学校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申报。
     2. 课题组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不得少于1/3。
     3. 凡研究周期为一年以上的课题应有明确的中期研究目标和成果,课题组要主动配合校科研处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4. 重大课题的结题方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结题要求为:以著作结题的须出版专著或编著,并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论证;以论文结题的须在国家一级刊物以上发表论文1篇和国家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研究报告须通过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组鉴定,同时还须在国家二级刊物以上发表论文2篇。
      5. 因课题组成员人为原因导致课题成果无法达到合同所承诺的预期目标者,学校可以按照课题管理办法,更换课题组长、中止课题研究或酌情要求返还课题经费,有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校级以上各类课题。
 
 
 
 
 
 
                      科研处
                     200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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