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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二级学院、各硕士点: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规范研究生考务管理,端正研究生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结束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结束时间为第18周。
二、考核形式、时间及命题要求
1.考核形式:期末考核可以采取笔试、课程论文等形式。
2.考核时间:本学期期末考核时间为第19-20周(1月7日至1月18日)。
3.命题要求:研究生期末考核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1)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要求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应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 1月3日前将试卷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试卷卷头请到通知后红色字部分下载)。试题量一般以2小时为限,试题的答案和评分标准应与试题同时制定。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务必在1月4日前,将试卷、答案与评分标准一并交研究生部,试卷由研究生部统一印制。
(2)采用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应于1月2日前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论文考核)登记表”(表格请到通知后红色字部分下载),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上交研究生部。
4.考核组织工作:
(1)研究生部按照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进行期末考核安排。
(2)授课教师原则上应参加所授课程的监考,如有特殊原因,请提前通知研究生部。
(3)考核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交研究生部。
三、关于课程成绩
1.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并保持成绩的正态分布。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应综合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学位课总成绩=期末考核成绩×70%+平时成绩×30%;非学位课程总成绩=期末考核成绩×60%+平时成绩×40%,请各位教师务必按此规定执行。学位课应采用百分制,选修课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制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免修”成绩按75分计算。
2.以论文形式考核的学位课程,授课教师应从选题、内容、观点、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对论文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50字的论文评语(论文评阅书请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中心—培养管理”下载)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成绩提交:授课教师登陆研究生部主页右上角的“教师服务系统”,在系统 “培养管理——教师服务管理——学生成绩”模块中录入,录入完成后,提交考核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表,核对无误后,及时用A4纸打印并签名后交研究生部。成绩系统提交后,授课教师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或补登学生考核成绩时,应写出情况说明,经授课教师本人签字、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由系统管理人员更改或补登学生成绩,并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办理。
2.本学期结束前,授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单、期末考核试卷、学生论文、论文评阅书、试卷分析表等全部交至研究生部。
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200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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