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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2007级学生城乡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
外国语学院关于2007级学生城乡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9 9:50:11

 

各系部、07级学生各班: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及《浙江财经学院关于2007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城乡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院教〔200817号)精神, 2007级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1安排城乡调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城乡调查的内容

 要求学生深入农村、城市进行调查,调查我国城乡发展的基本现状和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

二、城乡调查形式及调查报告要求

1.采用由2-3人(最多不超过3人,由同一综合导师指导)的调查小组或个人进行城乡调查。

2.学生参加城乡调查活动要提交调查报告。城乡调查报告是学生对城乡调查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城乡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3.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可以在调查实践的基础上独立完成,也可以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独立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4.调查报告的封面参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封面》(附件1),报告正文格式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毕业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附件2)。

三、城乡调查的指导

107级综合导师为学生城乡调查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定时与学生进行沟通,指导学生拟定调查选题,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城乡调查,解决城乡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督查,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研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评阅单》(参见附件3),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城乡调查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城乡调查。

2.城乡调查往返途中及城乡调查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城乡调查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城乡调查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城乡调查情况。

    4.对无故不参加城乡调查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城乡调查或城乡调查成绩不合格的,由学院负责另行安排城乡调查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5.城乡调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城乡调查报告,交导师批阅,作为学生城乡调查成绩的考评依据。

五、城乡调查时间安排

2007级学生城乡调查安排在07-08学年短学期1进行,时间不少于二周,计1学分。日程安排如下:

1.20086月底,动员。

2.20087-8月,学生开展城乡调查,完成调研报告。

3.2008年9月8前,学生将调研报告上交指导教师。

4.2008年9月23前,指导教师完成调查的批阅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将学生调研材料交各教研室,由教研室汇总后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六、城乡调查总结

为了保证城乡调查的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城乡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应认真做好总结,1014日前将总结送交学院。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封面》(下载)

2.《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毕业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下载)

3《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评阅单》(下载)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文章录入:zhangyizhong    责任编辑:zhangyi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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