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语学院五级及以下岗位聘任资格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12-26

各系部、办公室、全体教师:

外国语学院五级及以下岗位聘任资格审查工作经学院相关职能办公室审核,已产生初步审查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 公示时间:

2014年12月26日——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00止。

二、 联系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可向学院办公室联系反馈。

联系人:金国锋 联系电话:87557153

邮箱:45265430@qq.com

三、 相关事项说明:

1.根据学校规定,本次岗位聘任任职时间计算至2014年2月28日止,任职年限取整数年核算。

2.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第十六条规定:学院制定各级岗位聘任条件时,五级、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低于5年。如若任职年限按首轮岗位聘任办法完全按照年资作为晋级条件,则其任职年限规定不得低于《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2012]237号)规定的聘任条件。(注:五级岗要求聘任副高级职务满12年或聘任副高级职务满10年并距离退休年龄不满1年;六级岗要求聘任副高级职务满7年;八级岗要求聘任中级职务满8年;九级岗要求聘任中级职务满5年;聘任十一级岗要求聘任初级职务满5年)。

外国语学院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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