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研究生院随《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浙财大〔2023〕299号)下发的《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细则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月29日-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疑异,请于公示日结束前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8号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557153,邮箱:972287612@qq.com。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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