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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各位老师:

近日,中央纪委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违规收受礼金”、“接受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违规公款送礼和超标准接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浙江省教育工委下发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5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浙教工委办〔2018〕29号),就“违规接受宴请”、“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操办婚宴”、“违规公款吃喝”等5起问题进行了通报。

上述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频踩“红线”,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变着花样搞“四风”,受到党纪政务严肃处理。全体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请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委教育工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深入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切实落实省委“清廉浙江”建设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附件:

1.《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 浙江省纪委《关于持续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纪办〔2018〕77号)主要精神;

3.《中共浙江省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5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浙教工委办〔2018〕29号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纪委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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