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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校级一类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5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2011年度校级一类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已开始。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要求填写校一类课程申报表,并于11月4日前将申报表交教学办公室。经外国语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之后向学校推荐。

   校级一类课程申报条件: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已主持校级(含)以上立项课程达到2门的教师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其它申报条件参见《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财院〔2006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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