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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夏季冷饮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7
lt;P>2007年7月1日后调进的老师,夏季冷饮费已于2007年11月8日打入工资卡请核查。 如有问题,请联系: 人事处: 0571-87557037 吴老师 财务处: 0571-86735888 张老师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二○○七年十一月七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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