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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教师高级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8
<P>各单位、各部门: 2009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已发文公布,为做好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办理范围 2009年经浙江省高校教师(含科研、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浙江财经学院教师副教授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浙江省高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办理方法人员信息和电子照片由人事处统一导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信息管理系统,各学院(部)需汇总本部门办理证书人员的电子照片,于4月19日前报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6754603。电子照片要求如下: 1.每张证书照片应为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数码相机采集默认为JPG图片,扫描仪用photoshop软件采集,设置成JPG图片格式,对于其它格式图片,请先用图象软件(如Acdsee,photoshop)转换成JPG图片,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否则证书的照片无法正确显示。 2.证书照片扫描时,扫描仪设置分辨率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须为10K以内(最大不超过50K)。 附件: 2009年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外国语学院 二○一○年四月八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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