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教职工 > 正文

关于2011年“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我校“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如下:

54日(周三)上午全校正常上班、上课,下午师生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其他人员正常上班。

 

 

校长办公室

201053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辅导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派浙江财经学院外语教师出国进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