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2011]104号)规定及2012年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安排,现对各部门(单位)2012年工作总结进行公示(见附件)。
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由学校领导考评、部门(单位)考评、教职工考评三部分组成,其中学校领导和部门(单位)考评在学校年终考评大会上进行。为增加教职工的参与面,以更好地对管理服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教职工评价通过网络考评进行,现就管理服务部门进行网络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络考评时间:2012年12月31日起-2013年1月10日下午4:00止。
二、考评对象:全校管理服务部门。
三、考评人员:学校本部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指标包括总体评价、团结协作、工作实绩、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工作创新、劳动纪律等情况。
五、考评程序:
1.请各位教职工仔细阅读管理服务部门的工作总结(见附件),结合平时办事、工作接触和了解情况,对各管理服务部门进行综合评价。
2.请各位教职工用自己的工号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点击门户首页左边“业务系统”中的“人事系统”。
3.进入人事系统后,点击人事系统的左边功能菜单里的“部门考核”模块,进入后点击“部门考核表”,进入后点击上方“新增”后显示管理服务部门考核表。
4.请各位教职工如实、客观对所有管理服务部门进行评价。部门考核成绩以“总体评价”作为依据计算,因此,必须对所有部门的“总体评价”指标进行平价。计算时,“好”折合为95分,“较好”折合为85分,“一般”折合为70分,“差”折合为55分。“团结协作、工作实绩、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工作创新、劳动纪律”等六个项目作为部门考核反馈用,以方便部门对自己的每个方面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加以改进。
5.对所有部门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评价结果立即生效。
六、注意事项
(1)每位教职工只能评价1次,如对已评价结果需做修改,则需重新进行评价,统计时以最后一次评价结果为准。
(2)为扩大考核的参与面,对管理服务部门工作进行客观、全面评价,请各位教职工积极参加考评。请各部门、单位广泛告知本部门单位教职工参加考评,要求各部门、单位参与考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0%。
(3)考评结束后,将根据有关办法规定,去除一定比例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得出教职工的考评成绩,将结合年终考评大会上校领导、部门(单位)评价成绩,计算得出管理服务部门考核总成绩。
另:请各部门、单位于2013年1月7日(周一)下午1:40到行政楼301室(东)统一抽取考评大会汇报顺序,未到场抽签的,由人事处随机安排汇报时间。考评大会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7557038。
附件:各部门(单位)2012年工作总结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