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O11-2O1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
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外国语学院考核、评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O11-2O1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参照浙财院外[2007]17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评选表彰名额以学院现有人数为基数,评选比例为10%,各部门评优具体名额;英语系2人,大外部3人,日语系1人,学院行政1人,系部、教研室主任3人。
三、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1.6月1日-5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2.6月5日-15日由各部门评选推荐小组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名额,经过民主程序提出正式推荐人选,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并报学院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3. 6月19日前学院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将对考核、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2.浙江财经学院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