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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学府第二批签约人员交款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03
<P>一、接教育厅通知,金沙学府第二批签约时间定为1月10日,请第二批签约的老师在1月8日前将补交房款、维修基金、省公积金预收一年的利息合并交学校帐户。缴交银行:建行高新支行文华分理处(文华校区大门东侧),帐 号 :33001616781050001155 款项来源:金沙学府 幢 单元 室,交款人:购房人姓名二、为便于工作,学校财务处定于1月8日集中办理第二批签约人员开票工作,签约日凭学校收据到现场办理购房手续。 三、下列情况的老师不能参加省公积金贷款: 1、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满一年的; 2、夫妻任何一方曾用公积金按揭过140平方米(含)以上商品房的(含市公积金按揭贷款); 3、积金贷款未还清,或已还清但至今不满一年的。商业贷款具体要求请到农业银行网页查询,联系电话:88257329、88257319、88257199 。根据上述内容,如有不符合贷款的,请于1月4日上午前到房改办更正“询征函”。四、请老师持相关缴款凭证(包括原先开的1000元/平方米的预收房款票据),按规定的签约日期至交房现场(金沙学府金沙阁)办理签约及交房手续,逾期不办。五、为了能在当天办理好所有手续,教育厅要求最好在下午三点前到现场办理,中午不休息也接受办理,按揭手续必须当天办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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