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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扣2009年医疗保险差额部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8
根据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每年1月份对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的要求,我校已在2010年3月份工资中补扣1-3月份差额部分及2009年全年差额部分(2009年差额部分将打入个人历年账户)。2010年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于2010年4月份工资中做相应的调整。咨询电话:87557038、8755707。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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