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已近尾声,但目前尚有部分教职工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根据以前通知与浙医二院要求,现做以下补充通知:
一、请体检日期为11月16、17、18日的体检教职工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前去体检。
二、请未按期体检教职工与人事处联系,尽可能安排11月16、17、18日进行体检。(更换体检时间须人事处盖章确认)
三、如确因各种原因无法在11月18日前体检,须教职工自行与浙医二院联系,重新预约体检时间。由于学校定于12月20日结算体检费用,自行预约教职工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体检。
注:浙医二院体检重新预约电话:87784682 (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