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为加强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激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尽快脱颖而出,根据我校师资队伍的现状,结合学校发展的要求,人事处修订了《浙江财经学院关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讨论稿),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讨论,由各系部汇总后将讨论意见于2009年3月1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外语学院邮箱(电子邮箱:wyxyjxgl@163.com),教师个人可以将意见和建议于2009年3月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人事处。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关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选拔培养的实施办(修订)》(讨论稿) 2.《浙江财经学院关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2003年版) 3. 《修订说明》 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十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