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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集中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

发布时间:2009-04-08
<P>各有关院校: 为加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选派工作,根据国家汉办暨孔子学院总部文件(汉办 〔2009〕180号)精神,决定在我省高校集中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请有关院校根据孔子学院办学需求,推荐相关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 .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参加工作 5 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 . 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其他通用外语。具有较好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 性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 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悉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二、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及申请 (1)请有关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按照每个院长岗位2:1的比例,在全校范围选拔推荐。 (2)为补充中方合作院校外派院长能力不足造成的缺额,我厅还将在有关中方合作院校之外(浙江大学、宁波大学之外)的院校为我省承办的孔子学院选拔推荐中方院长。 (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2.推荐程序 所有推荐人选在汉办网上下载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随表需附普通话及外语水平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要按照要求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单位(校级)负责人签字并盖校级公章。填写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表格下载路径:www.hanban.org网页→点击“表格下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材料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送至我厅外事处,经我厅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送。 3.审核和集中面试 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4.录取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录取人员。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同时录取,以便储备或派往其他孔子学院。 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集训表现不合格者,不予派出。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总部将根据需要向派出单位拨付岗位补贴。 四、联系方式 我厅外事处联系人:吴敬,地址:310014 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电话:0571-88008987,传真:0571-88008991。孔子学院总部联系人:宋永波、徐强、梁学明,电话:010-58585869,58595877,58595870,传真:010-58595868。 附件:1. 2009年应推荐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需求表 2.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职责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09年应推荐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需求表 中方承办单位 洲别 国名 孔子学院 浙江大学3所 亚洲 日本 立命馆亚洲太平洋大学孔子学院 美洲 美国 罗德岛大学孔子学院 大洋洲 澳大利亚 西澳大学孔子学院 宁波大学 欧洲 冰岛 北极光孔子学院 附件2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职责 1. 开拓当地汉语语言文化推广的市场。 2.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承担组织管理和部分教学任务。 3. 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4. 定期向总部汇报工作,参与经费预决算管理等。 5. 开展当地汉语推广调查研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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