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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5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为了规范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便于各部门、单位及时掌握教职工出国(境)情况,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和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附件1),请各部门单位及教职工今后能严格按流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寒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和开具各类在职及收入证明工作,现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等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请于2014年1月13日前持《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公安部门制作的因私护照(通行证)申领表格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申办、领用手续。

2.需要开具因私出国在职与收入证明的在编教职工可事先登陆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http://rsc.zufe.edu.cn/xzzx.htm)人事管理板块下载“在职与收入证明(出国人员用)”(附件3)填写相关内容,交人事处审核盖章。

联系人:胡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7557038、8755703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和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

2.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3.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出国人员用)

人事处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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