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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8
 
[日期:2014-03-18] 来源:浙财大教通〔2014〕17号 作者: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2010年度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0年度立项的校级一类课程(见附件1),已经升级为各级精品课程的不再需要验收。

二、验收标准

《浙江财经大学2010年度校级一类课程验收评分表》(见附件2),评估指标体系分为课程建设评估与网站建设评估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课程建设评估分数和网站建设评估分数的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但网站建设评估分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三、验收办法与程序

(一)按照《关于调整部分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浙财院教【2012】14号),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对本单位课程的验收工作。

(二)各学院(部)要制定规范的检查验收规程,可采取现场答辩、查阅材料、随堂听课、学生问卷调查、查看课程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应成立检查验收专家小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本学院外专家一般不少于1人。

(三)各学院(部)应在5月20日前做好验收工作,并将课程验收小结及评分表报学校教务处,学校审查后,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四)未按照以上程序进行验收的课程,学校不予通过验收,暂缓拨付后续经费。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部)于5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浙江财经大学2010年度校级一类课程验收评分表》及本学院(部)一类课程验收情况小结的纸质材料1份报学校教务处,并提交上述材料以及课程自评材料的电子稿。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67;电子邮箱:wzhouf@zufe.edu.cn。

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本着主动负责、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验收,推动本学院课程建设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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