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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教职工暑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开具在职及收入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1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暑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和开具各类在职及收入证明工作,现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等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请于2014年7月7日前持《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公安部门制作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2)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申办手续。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和流程申请办理。

2.办理因私出国签证过程中,需要单位开具出国在职与收入证明的在编教职工,2014年7月7日前持《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并事先登陆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http://rsc.zufe.edu.cn/xzzx.htm)人事管理板块下载“在职与收入证明(出国人员用)”(附件3)填写相关内容后,将电子稿发送到gzgl@zufe.edu.cn邮箱,再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办理。

3.有在暑假期间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业务等申请过程中需要学校开具相关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的教职工,请于2014年7月7日前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办理。

联系人:胡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7557038、87557037。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3.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出国人员用)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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