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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教职工寒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开具在职及收入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1

各部门、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寒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和开具各类在职及收入证明工作,现通知如下:

1. 寒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等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

请于2015年1月23日前持《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需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公安部门制作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校内申办手续。

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和流程申请办理。

可点击查看“浙江财经大学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和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进行了解。

2. 办理因私出国签证过程中,需要单位开具出国在职与收入证明的在编教职工:

2015年1月23日前持《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需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并事先将填写完整的《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中英文版)》电子版本发送至gzgl@zufe.edu.cn邮箱,再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

3. 有在寒假期间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业务等申请过程中需要学校开具相关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的教职工:

请事先将填写完整的《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中文版)》电子版本发送至gzgl@zufe.edu.cn邮箱,于2015年1月23日前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

[ 因私出国(境)审批 ] 受理人:吴娇娇,联系电话:87557384。

[ 开具收入证明 ] 受理人:徐艺宁,联系电话:87557037。

附件:

1. 《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 《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3. 《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中英文版)》

4. 《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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