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本科毕业生各班: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及院长推荐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进程安排,现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推荐名额
全院10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评选为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名额:25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无违反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校期间未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财大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在校期间每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都列现所在班级前30%;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课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
8、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三、院长推荐评选
(一)推荐名额
1、名额:38名
2、为学院发展作出一定贡献,或在学生科研、学生工作实践、专业实习、课外竞赛或在某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推荐。
3、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同时获得院长推荐资格。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毕业生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成绩居班级前30%;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才苑荣誉奖、十佳青年、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之一;
5、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测评和达标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在学生科研、学生工作实践、专业实习、课外竞赛或在某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四、评选流程
个人申报-班级内汇总-上报学院-学院组织评审并经全院公示-上报学校审核-最终公示确定。
操作说明:
1、符合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在班级内部自行申报。
2、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省优、校优、院长推荐毕业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省优毕业生申请人和校优毕业生申请人均需上交附件1《院长推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表及纸质表格各一份。因疫情影响,纸质版材料待下学期开学后提交。
4、院长推荐评选申请人需上交附件1《院长推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及附件2《外国语学院院长推荐汇总表》电子表及纸质表格各一份。因疫情影响,纸质版材料待下学期开学后提交。
5、省优毕业生申请人还需要提交附件5《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仅需电子稿)
6、班长统一汇总后,将各类登记表、汇总表提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7、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选,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填报说明
各班班长将材料汇总核查齐全后(包括电子文档)于12月27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材料提交至各带班辅导员处,所有电子文档命名须严格统一,如“23E1XXX省优材料”、“23J1XXX校优材料”、“23CXXX院长推荐”,格式不符或逾期不交的班级、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