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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换生报名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为进一步深化校际优质资源共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我校将选拔优秀本科生于下学年赴长三角地区高校交流访学,现将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15—2016学年。

二、学校、专业、年级及名额

学校

专业

年级

校区

学费

名额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

2013

松江

6500

1人

上海外国语大学

日语

2014

松江

5000

1人

三、选派标准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在“第二校园”的学习任务。

4.仅限本专业的学生报名。

四、申请材料

长三角交换生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

五、选派程序

1.学生于4月20日前提交申请,并将《长三角交换生计划学生申请表》交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

2.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于4月22日前交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1.交换生赴接收学校学习相关课程,学习结束后根据接收大学提供的修读课程成绩单,进行学分互认。

2.交换生本人需向接收学校支付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不再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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