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津贴正常发放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设岗部门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考核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表现。各设岗部门应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等方面对在岗研究生进行考核,填写好《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其中工作量请严格按照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时间填写。
2.汇总在岗研究生的津贴发放情况。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参照在岗研究生的考核情况,严格按照在岗研究生的工作量,编制《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津贴发放汇总表》,报党委研工部审核(津贴发放卡号原则上以国家助学金发放卡号为准)。
3.申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三助岗位。由设岗导师或部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三助工作负责人,经学院(部门)审批后,形成《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报党委研工部审核(请在岗位申请汇总表的备注里标明设岗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中,每位导师申请的助教岗位不超过1个,助研岗位不超过2个;各学院助教、助研的设岗总数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的30%;如有导师愿意承担全部岗位津贴,则其岗位申请数量不限。兼职研究生辅导员一年一聘,此次不予申报。
4.上述各类表格详见附件。其中《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津贴发放汇总表》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2016年1月8日前上交党委研工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js@zufe.edu.cn;《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经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1月15日前上交并报送电子稿。相关的考核表、岗位申请表等由设岗部门留存备查,无需上交。
党委研工部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