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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0

 

 

各学院、2013级学生各班、2015级专升本各班: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规定,每位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片、身份证号码和注册证书须一同上网。为此,经与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6年5月26日(周四)进行,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来我校拍摄。为做好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安排

(一)时间:

2016年5月26日(周四) 12:20-16:00

(二)拍摄次序和地点: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拍摄地点。

2、进入拍摄的班级由班长负责带队按学号次序(由小到大排列)安排好进入场地,学生在签名后按签名序号拍摄,切勿错位,否则后果自负未签名学生不能拍摄。因拍照时只拍上半身,书包等物品可随身携带,拍摄时放脚边,拍完即走,不影响拍摄。

3、服装规定为白色或浅色系,忌穿黄色及蓝色服装,不穿吊带裙及露肩装,发型规整

4、学籍异动到2017届的已拍摄并且上网核对确认无误的学生,可不参加拍摄。

二、拍摄组织工作的要求

1、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13级学生及15级专升本各班,学生必须按教务处安排的拍摄次序和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不得请假。不参加本次拍摄的同学将影响其毕业证书网上注册及按时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按相关规定,拍摄费用为每人18.5元,参加学生按班级收齐后(建议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除外),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前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将拍摄费汇总交到教务处。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拍摄次序和地点安排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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