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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各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更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学校的有关要求,我院2017年上半年推优工作于3月-4月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我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优秀学生团员。

二、推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2、遵纪守法,正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过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期无不及格必修课科目,选修课不及格科目少于两门(含两门)。大三、大四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国际日语水平考试一级。

4、服务意识较强,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5、学生干部和学习突出、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团学组织推优程序参照班级团支部推优程序执行。

1、加强团员教育。各团支部应认真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团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要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团员增强党性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各团支部委员会(团支书、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根据推优条件,讨论确定符合推荐要求的团员。党员参加所在班级团支部委员会讨论。

3、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表决推选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和团员个人汇报相结合的方式,使全体团员了解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通过表决方式提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须获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票数,到会人数不少于全班总人数的4/5。

4、各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大会民主评议产生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报院团委。

5、院团委对团支部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予以推荐。团支部书记由院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6、学生党支部对院团委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经过个别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四、推优比例

1、提交团支部团员大会进行表决的推荐对象,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人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除外)的20%。

2、团支部确定推荐对象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人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除外)的15%。

3、经各团学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的比例不超过所在学生组织总人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除外)的15%。

五、时间安排

3月25日-3月30日,各团支部、团学组织开展推优工作,确定拟推荐对象院团委审核,并填写《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团支部交年级联系人处,团学组织交相应联系人处。

3月31日-4月7日,院团委考察审核各团支部、团学组织推荐人员,并向学生党支部作推荐。

4月8日-4月12日,学生党支部在个别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支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一名联系人,定期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六、相关联系人

联系人负责汇总各年级、团学组织推荐情况:1、汇总《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2、填写《优秀青年团员入党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将以上两种材料报院团委推优工作总联系人处。

院团委推优工作总联系人:

唐钕圆 15869135275/665275

各年级联系人:

14级 许梓馨 13816439059

15级 章敏 15958163859/675859

16级 吴芳芳 15268785311

各团学组织联系人:

团 委: 许梓馨 13816439059

学生会: 章敏 15958163859/675859

社团管理中心: 吴芳芳 15268785311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7.3.23

附件一: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二:优秀青年团员入党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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