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各班、各综合导师: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现就我院2018届毕业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安排如下:
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全过程时间不少于十六周。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2008〕132号)文件执行。
撰写规范按照2010年新修订的《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试行)》执行;以往的规范中如有与本规范不同之处,以此规范为准,详见附件。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均可在外国语学院网站—教学管理—学生通知处下载。
一、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选题应选择与生产、教学、科研实际相结合的课题,坚持“真题真做”,难易适度,大小适中。积极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积极鼓励指导教师探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特殊形式,特殊形式的选题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2.毕业论文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
3.毕业论文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拟定,学生选题,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
4. 各系部要有一定数量的备选题目,并在学生选题前对选题进行审核,报学院论文指导与答辩小组批准。防止选题过于集中,以及大而空的选题出现。
二、开题报告
1. 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见《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并安排记录员记录,经答辩组长签字后再反馈到指导教师。
三、论文撰写
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8000字(外文)以上。翻译作品要求在译文前用所学外文撰写800词以上的评论(内容可包括作品的语言特点、人物特征、作者所用的修辞手法等)。
四、论文指导及评阅
1. 每位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10人,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2.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3.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评阅,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评价要客观公正,既要完整,同时有针对性。
4.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五、答辩工作
1.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学院应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组织领导机构,包括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
2.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浙江财经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3.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毕业论文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材料。
4.答辩时,应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5.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的时间不得迟于当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
六、档案管理
1.论文系统+电子档案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整套资料后,将导师认可的经过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全套材料(开题报告+论文终稿+论文查重报告)上传到论文系统,保证系统里的是均是最终稿。另外,请毕业生将全套电子文档(论文电子档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查重报告)做成文件夹(word文档文件名以材料名称加学生姓名命名,如:“毕业论文--张三”;文件夹名以学生学号命名),发给导师一份留存备查。
2. 纸质档案
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将诚信承诺书、论文检测报告,连同答辩记录本上交一套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3. 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
4. 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
5.学生毕业论文成果材料按学生个人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包括:开题报告、论文、评阅单、答辩记录。同时将整套材料(不含答辩记录)的电子稿,按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进行存档。
七、日程安排
1.2017年9月26日(周二下午)导师与14级毕业生(包括16专升本)见面会,交流的内容包括:(1)学年论文修改,(2)毕业论文选题讨论,(3)汇报暑期课外阅读情况等。
2.导师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工作,于10月12日前确定论文题目和提纲,(毕业论文选题单由各系汇总后于10月18日前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并开始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3. 2017年11月2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填写。
4. 2017年11月30日,开题答辩。
5.2017年12月---2018年5月5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
(1)2018年1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上传至论文系统,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
(2)2018年3月28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二稿,上传至论文系统,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
(3)2018年4月25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三稿,上传至论文系统,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给出论文成绩。
(4)2018年5月5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最终定稿。逾期不交者,取消首次答辩资格,后果自负。
6.2018年5月17日,进行18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7. 2018年5月24日,进行18届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工作。
8.2018年5月26日前,各系部将毕业论文全套材料收齐,由各系汇总后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十、工作要求
1. 在学生完成论文选题及教师任务书下达后,各系部、教研室要对学生的论文选题、工作量、可行性等进行前期检查工作。
2. 在学生毕业论文中期,各系部应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总结交至教学办公室。
3. 各系部在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学校教务处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学办公室。
4.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各系部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有一定的数据分析,主要包括:完成的质量情况;指导教师数、人均指导学生数、结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并将总结报告报送教学办公室。
5. 论文材料,除签名处外均可采用电子打印的形式。
外国语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