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3-12-31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必须加强教学管理,使之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此,特制订本教学工作规范。

    全体教师含兼职教师均应自觉贯彻执行本规范。二级学院领导应负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应及时了解掌握教师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对教师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各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实施计划,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各门课程和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围绕着实现总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进行教学。

2.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按培养目标要达到的基本规格要求;课程设置及其学分;教学环节及其时间分配;必要的说明。

3.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要保持教学计划的相对稳定性,原则上在个周期内不做较大的变动。 

二、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及各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课程教学指导文件。它是选编和使用教材,进行教学考核和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的依据。

2.教学大纲应阐明该课程的适用对象、性质、目的和任务;规定各章节的基本内容和重点、难点,明确教学要求、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规定学时分配;拟定思考题和课内外作业的份量;提供课内外学习的主要参考书目;反映与概括学科发展的新成就,注意与前后课程的衔接等。

3.教学大纲一经制订,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克服不以大纲为指导组织教学的情况。

4.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应负责组织编写、审定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并负责检查实施情况,没有教学大纲的必修课和没有教学基本要求的选修课,不准开课。

三、选编、使用教材

1.教材(包括理论课程教材、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等)是教师讲授和学生学习的主要材料。选用好教材对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有重大意义。教师必须精心选用或编写高质量的教材。

2.各门课程的教材应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与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前订购或编写。

3.教材的选用应以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十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育部教学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为主,有条件的课程应积极选用近三年获奖的新教材或外文原版教材。

4.教材的选用、订购、编写与誊印等应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备课与课堂讲授

1备好课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调查、了解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写好教案或讲稿。备课的基本要求是:

 (1明确各章节内容在本课程中的地位作用,提出具体的目的和要求。

   (2吃透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实际,确定重点、难点、分清主次,抓住内容的精华,落实三基

   (3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有关科学技术、生产实际和本学科的发展情况。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成就,并结合自己的科研成果,创造性地进行教学。

   (4研究、设计教学方法,备好教学模型、挂图、教具等,尽量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5确定思考题、应布置的作业及参考书目。

2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主要环节。提高课堂讲授效果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

3课堂讲授效果主要决定于任课教师的教学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与教学方法等因素。各二级学院应选聘教学思想好、工作态度端正,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

4建立主讲教师负责制,主讲教师除担任讲课外,应参与辅导、批改作业;指导相关实验;指导与本门课程有关的其它实践性环节,主讲教师应加强对辅导教师的指导并对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全面负责。主讲教师既要全面负责本门课程各个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又要从严要求,教书育人,并注意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主讲教师由校人事处、教务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确定。辅导教师应随班听课,并担任上习题课、批改作业、答疑、指导实验、实习和课程设计等任务。

5新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般须实际参加过这门课程的辅导、实验、实习、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两遍以上(体育、外语课程除外)。并选择关键性章节,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试讲.经教研室和二级学院(部)领导审核,确认已具有开课能力者,方可取得应聘开课资格。

6教师应讲究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教学,要求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课堂教学水平。

课堂讲授的基本要求是:目的要求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用普通话讲授,语言精练、生动,板书简洁,准确运用教具或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掌握课堂教学时间,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7不论是新老教师都应不断钻研教学方法,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试验,并经常了解学生的要求和意见,及时进行总结,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习题课、课堂讨论

1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巩固、消化和深入理解所学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要求,制订习题课及课堂讨论计划,列入教学日历。

2讲授习题课的教师应做好充分准备,突出重点,认真分析学生练习产生错误的原因,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习题课的内容般包括:例题或学生自学和作业中疑难问题的分析解答;考试、测验结果的分析;阶段小结等。习题课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切不可包办代替。

3课堂讨论内容般应为本课程内容的核心问题,反映科学技术发展的新问题,学生学习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或进一步深化基本概念的问题,教师要精心组织,作好讨论前的自学指导,并在讨论中及时引导,使知识转化为能力和素质。

六、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是教师检查教学效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自学,改进学习方法及思维方法,贯彻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2任课教师应做好辅导、答疑工作。不仅辅导教师应认真进行辅导、答疑,配备辅导教师的主讲教师也应参加辅导答疑工作。

3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进行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在方法上应贯彻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及自学能力。

4辅导教师应做好辅导答疑必要记录,以便积累教学中的经验、教训,为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积累资料。

5教师在对学生学习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应重视对个别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进行重点辅导,督促他们学好功课。

七、作业批改

1为了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学习,促使学生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教师必须认真批改作业,不仅辅导教师要批改作业,主讲教师也应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以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

2教师应按时收缴学生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教师批改的作业量由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结合学生学习情况核定,并作记录。

3学生平时的作业情况应作为对学生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对不按时完成作业或作业马虎的学生,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可退回重做,或限期补做。对不按教师要求一学期内擅自不交作业达三分之一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

八、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验证和加深理解、巩固、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受到科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毕业后从事科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要进行实验教学的课程,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应按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实验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院长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材。

4各二级学院应聘请有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教学工作。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参加相关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改和成绩考核工作,以便直接取得有关实验教学质量的信息,以利改进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5实验教学人员应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提前认真地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实验指导教师还应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6实验教学人员在实验开始前,应向学生简要介绍实验原理、方法、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在实验过程中,指导老师要时刻注意学生的实验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实验结束后,应根据本实验课的特点及学生在每个实验中的表现,按有关规定评定学生平时实验成绩,作为该课程综合成绩组成部分。

7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教育学生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用品、材料,注意安全。

九、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及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受到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逐步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增强实际动手能力。

2凡需要进行课程设计的课程教师应事先拟定设计题目,准备好设计资料,编写课程设计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在指导课程设计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课程设计质量。

3教师应认真批阅学生的设计作业,根据学生独立完成设计的情况及方案的正确性、先进性和可行性,规范化程度,图面清晰与整洁程度等,综合评定课程设计成绩。

十、专业实习

1专业实习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目的是使学生巩固和加深所学的专业知识,训练实际操作技能,培养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使学生接触社会与生产实际,接触工农群众,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的好机会。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制订实习大纲和计划,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检查考核办法等。校外实习应事先与实习单位联系,安排落实。校内外实习,均应提供实习计划、指导教师与学生分组名单,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3专业实习一般由专业教研室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全面指导,严格按实习大纲的要求把关,同时加强纪律与安全教育。

4专业实习必须进行考核,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质量,完成作业情况及书面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用五级记分制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专业实习的管理工作按《浙江财经学院实习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实际问题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应于本科第八学期、专科第六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作出详细计划,将审定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向学生公布,并根据学生的选题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2选题应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或科研实际,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综合训练,题目般不宜过大。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指导老师应对题目的内容与要求较熟悉,掌握有关文献和资料,并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重要部分进行试作。初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必须由有经验的教师加以指导。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任务是,准备有关文献资料,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检查进行情况,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在指导过程中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撒手不管,重在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挥创造精神,培养学生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般采用论文 (设计质量评议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即先由指导教师评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并写出评语,给出评议成绩,再组织答辩,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按《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毕业论文 (设计的暂行规定》执行。

十二、考试、考查

1考试、考查的目的是为了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运用能力;促使学生经常地、全面地、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检查总结教学效果。

2考试应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考卷的试题应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并注意引导学生把精力放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做到题量覆盖面、难度、区分度适当,题型多样化,属于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技巧的基本题般应占60%,综合运用题般应占30%,难度较大的题目占10%,考试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等方式,考试课程除采用闭卷笔试外的方式,需经教务处同意。

考查课程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学习和期末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包括提问、作业、测验、实验、实际操作、学习态度等。

3试卷原则上从现有的试题库或试卷库中组合或抽取,对尚未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实行AB卷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试题库或试卷题

4教师对考试、考查应严格要求。考前应按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审查,考试时要严格履行考场规则,严禁舞弊。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应如实填写《考试违纪记录单》,并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向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报告。

5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并在课程考试考查结束后5天内报送成绩。考卷应妥为保存备查,不发给学生。

课程考核的管理工作按《浙江财经学院课程考核办法》执行。

十三、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

1为使学校的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教学工作经验,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除按规定接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学检查和评估外,学校还应建立经常性的校内教学检查和评估制度。

2每学期开学前三天为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时间,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领导及全体教师都应认真细致地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准备情况,着重检查备课、教材和实践性环节落实等情况。教务处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处检查教学设施的维修和配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每学期组织课程(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必须亲自领导与组织,认真抓好这一工作。要牢固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的观念,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对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检查和评估情况,及时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效果,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课程 (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

    4各二级学院和教研室平时应按学院规定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开展教学评论及教学法研究等活动,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以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5每学期结束前,各教研室应总结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充分肯定成绩,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教务处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处全面检查教学设施,提出假期中维修和配置的意见。

    十四、教书育人

    1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的天职。教书育人的主要途径是寓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于教学过程中。

    2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教师应成为学生的榜样,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的负责精神,应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思想正派,道德情操高尚。

    4教师必须讲好课,赢得学生的尊敬和信任,才能在教书育人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5教师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教师要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热爱学生,注意沟通师生感情,取得学生信任。同时对学生的不良表现、缺点错误,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姑息迁就,应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积极进取。

    十五、奖励与处分

1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教师一次,对在教学工作中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获奖者的评审材料存档,作为职称晋升与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2.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应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具体按《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六、附则

1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19909月印发的《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2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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