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外国语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奖学金类别、奖励金额及评定比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其中一等优秀奖学金为1500元,评定比例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0%;二等优秀奖学金10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15%;三等优秀奖学金6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20%;单项优秀奖学金300元,占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5%。
2.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比例评定,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3.如一等奖学金实评人数少于应评人数,则剩余名额可累加至二等奖学金评定范畴,并依此类推。(只累加名额,不累加奖金总数。)
(三)评比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比要件:(1)学习成绩;(2)科研能力;(3)综合素质。
(五)评选方式:具体评选指标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详见附件2)(注:参加优秀奖学金评定的申请者,其成果须为2014年9月1日至当年2015年8月31日取得)。
二、肯莱特研究生德育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3、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二)评定名额:2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有较为突出的德育事迹或情操表现;
2.勇于奉献,助人为乐,热心国家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作风严谨,洁身自好;
4.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观念,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崇尚科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善待他人,同学关系融洽。
(四)评选方式
学院评选出1名候选人,将其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会同浙江肯莱特传动工业有限公司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评选时遵照宁缺毋滥原则,优先评选有较为突出德育事迹的研究生,并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三、三好研究生
(一)参评对象:全校2013、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各专业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三)评比条件
三好研究生必须是本学年三等(含)以上优秀奖学金、二等(含)以上优秀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30%。
5.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参评对象:2014-2015学年在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分会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
(二)在校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研工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为干部总数的30%。
(三)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及各专业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为本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四)评定过程中名额不足1人的取足1人,超过1人的以四舍五入计。
(五)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半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5.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45%。
6.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五、评选步骤
(一)学院建立相应评审委员会,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组织评审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各项评奖评优有关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三)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初评工作,各项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应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四)公示完毕后组织当选研究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评审表格。学院对各类评审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五)各类评审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3。
六、其他
(一)其它未及之事以当年我校研究生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二)本工作细则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