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及《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细则》,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现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初评结果相见附件。
评议结果公示3天,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疑异,请于公示截止日之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谭老师,电话:87557153,邮箱:zufewgyyjs@163.com,地址:8505办公室,或可直接发送至院长书记信箱:wgy@zufe.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