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0〕39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细则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9日-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疑异,请于公示日结束前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8号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557153,邮箱:972287612@qq.com。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