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我校 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立项21项,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课题类别 | 成果形式 | 课题等级 | 
| 15NDJC013Z | 政治资本代际转移与家族企业持续成长:理论机理与浙江经验数据 | 胡旭阳 | 基础理论 | 论文 | 重点 | 
| 15NDJC014Z | 清代浙江籍女诗人别集考录 | 付琼 | 基础理论 | 专著 | 重点 | 
| 15NDJC113YB | 非典型正犯研究 | 张伟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14YB | 政府劳动管制法治化研究 | 钱叶芳 | 基础理论 | 专著 | 一般 | 
| 15NDJC115YB | 新兴经济体的后发企业如何进行节约型创新?以浙江省后发企业为例 | 应瑛 | 基础理论 | 研究报告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16YB | 绿色信贷助推浙江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机制研究 | 蔡海静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17YB | 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极端暴力袭击下级联失效应急策略研究 | 张雷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18YB | 水环保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及审计监管模式的优化研究——以浙江省“五水共治”为背景 | 彭兰香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19YB | 民营企业发审委社会关联、市场化改革与企业创新 | 王成方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0YB | 弱势企业的高绩效联盟组合形成与治理研究:基于非对策视角 | 詹也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1YB | 基于农地流转机制创新的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 胡亦琴 | 基础理论 | 研究报告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2YB | 浙江电商业—制造业聚融式产业链整合与转型升级绩效研究:机理、模式与路径 | 严北战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3YB | 浙江省碳额分配、能源效率与碳排放市场有效性的研究 | 常凯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4YB | 浙江生态利益矛盾冲突及其协调机制研究——以五水共治为例 | 韩跃民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5YB | 媒介化时代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风险的预警机制与防范对策研究 | 贾亚君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6YB | 社会转型期农村不合格党员的退出机制研究 | 黄丽萍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7YB | 长三角穆斯林流动人口的宗教信仰与社会融入研究 | 袁年兴 | 基础理论 | 研究报告 | 一般 | 
| 15NDJC128YB | 基于语料库的浙籍当代作家翻译研究 | 缪佳 | 基础理论 | 论文 | 一般 | 
| 15NDJC129YB | 社会发展与柯尔律治的接受与影响 | 郭峰 | 基础理论 | 专著 | 一般 | 
| 15NDJC130YB | 当代欧美艺术人类学思潮研究 | 罗易扉 | 基础理论 | 系列论文 | 一般 | 
| 15NDJC131YB | 大数据背景下国家审计的模式变更和效率提升研究 | 石向荣 | 基础理论 | 研究报告 论文 | 一般 | 
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最终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须有2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至少有1篇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和成果要报(一式5份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
后期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修改完善书稿,并将书稿的电子版发至省规划办信箱。规划办将统一标识、版式,交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2、资助经费
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基础理论研究与地区性扶持课题中的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出版经费4万元;自筹经费课题为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自行筹措。
省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70%,其余3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后期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
上述课题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在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迟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规划办审批,变更审批表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规划办。课题完成后,请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4、成果转化
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5、重复立项的处理
今年我省哲社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启动较早,立项时间提前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难免有若干课题会重复立项。按省哲社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如有课题负责人同时获立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社规划课题,则依据就高原则,省哲社规划课题立项资格将自动取消,所立课题即自动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请课题负责人及时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3)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3份报送学院,由各学院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请于5月11日统一报送科研处加盖公章。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