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2024届本科毕业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6号)以及学校《关于评选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就评选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名额:27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无违反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有良好的的卫生习惯。

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

2.各方面表现突出,曾获校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财大十佳青年、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

4.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班级前30%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7.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二、院长推荐评选

(一)推荐名额

1.名额:42

2.为学院发展作出一定贡献,或在学生科研、学生工作实践、专业实习、课外竞赛或在某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推荐;

3.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同时自动获得院长推荐资格。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无违反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有良好的的卫生习惯。

院长推荐评选申请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

2.各方面表现突出,曾获校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财大十佳青年、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

4.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列班级前40%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7.在学生科研、学生工作实践、专业实习、课外竞赛或在某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三、评选流程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评选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以及《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院长推荐评选申请者填写《院长推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以及《外国语学院院长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层面的民主评议,了解真实情况,合理评判广大师生对申请学生的评价,组织评审讨论后提出初评名单。初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如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

学院在评审校级优秀毕业生时,不同班级须采用统一的评审和推荐方式。

(三)学校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确定最终名单。学院逾期未上报名单或在校级公示期内,存在学院上报名单不符合评选条件,违反评选流程或出现其他不适宜给予评定等情况的,学校可酌情扣减学院名额。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以“班级+姓名+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命名,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班级+姓名+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命名;

3.《院长推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以“班级+姓名+院长推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命名,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4.《外国语学院院长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班级+姓名+外国语学院院长推荐汇总表”命名;

5.荣誉称号等辅佐材料以“获奖名称+姓名”命名;

上述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以“班级+姓名+校优/院长推荐申请材料”命名压缩包文件,于202415日下午15:00将电子材料提交至各带班辅导员处,所有电子文档命名须严格统一,逾期不交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上交要求将另行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核对2024届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本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