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各团小组:
为深入践行“一学一做一争当”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群团改革文件精神,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激发团员青年的团队意识和创优热情,切实增强公寓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工作的有效覆盖面,推动我校公寓团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校团委安排,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生活园区特色团小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学一做一争当·共凝公寓团魂
二、参评对象
生活园区公寓团小组
三、评比类别及名称
特色团小组评选共分为四大类:
1.创新创业型:授予 “创新创业先锋”特色团小组称号;
2.文体艺术型:授予 “文体艺术先锋”特色团小组称号;
3.智慧学术型:授予 “智慧学术先锋”特色团小组称号;
4. 臻善公益型:授予 “臻善公益先锋”特色团小组称号。
四、申报条件
各参评团小组在具备一定基本条件的基础之上,根据自身特点自由申报特色团小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
(一)基本条件
1.团小组成员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2.团小组成员在本年度无任何违纪情况发生;
3.团小组成员相处融洽,关系和谐;
4.团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团日活动,具有较高的团队意识和荣誉意识。
(二)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者方有资格根据以下内容选择申报特色团小组项目:
1.创新创业型团小组(以下条件具备任意一条即可申报)
(1)团小组成员积极响应“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成员中半数以上同学具有创新创业意识,有四名以上成员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类或职业规划类比赛,例如挑战杯、新苗、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等。
(2)团小组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成员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活动,有一定的创业成果,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团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具有相关的创新技术思想论文或具有创新形式的创业方式方法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2.文体艺术型团小组(以下条件具备任意一条即可申报)
(1)团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曾在院级以上(含院级)有关比赛中获奖,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团小组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成员具有国家级乐器考级证书,需出具材料证明。
(3)团小组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成员在校、院、班级中担任相应的学生干部且工作出色,需出具材料证明。
3.智慧学术型团小组(以下条件具备任意一条即可申报)
(1)团小组有五名或五名以上成员在本年度综合测评中获得三等及三等以上奖学金,全体成员通过浙江省计算机二级、大学英语四级。
(2)团小组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在本年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考试,取得优异成绩。
(3)团小组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参加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过奖项。
4.臻善公益型团小组(以下条件具备任意一条即可申报)
(1)团小组半数以上成员本年度多次自行或随校、院、班级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小时数总计达到100小时及以上 。
(2)团小组有五名及以上成员获得校级级以上志愿服务荣誉,例如“校级优秀志愿者”、“G20优秀志愿者”、“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1.团小组向所在学院团委进行申报,各学院完成对申报小组的资格审查后择优向校团委推荐2-4组候选团小组。校级评选时间放在4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2.各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特色团小组申请表(见附件)。申报表后应附有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需有证明人签字(证明人必须为教师或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材料可以是相关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相关照片视频等资料。申报表填写不认真或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3.各团小组将候选团小组申请表(证明材料附后)一式两份,以于4月5日前交至8501,电子版发至邮箱:921902595@qq.com。
联系人: 郑沛学 15869136955/656955 陆敏 15967192695/642695
外国语学院学办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