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各班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更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及学校的有关要求,我院2014年上半年推优工作于3月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我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优秀学生团员。

二、推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2、遵纪守法,正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过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期无不及格必修课科目,选修课不及格科目少于两门(含两门)。大三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国际日语水平考试一级;

    4、服务意识较强,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5、学生干部和学习突出、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团学组织推优程序参照班级团支部推优程序执行。

    1、加强团员教育。各班团支部应认真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团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要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团员增强党性意识,端正入党动机。

    2、各班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推优条件,讨论确定符合推荐要求的团员。党员参加所在班级团支部委员会讨论。

    3、召开班级团员大会,评议表决推选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和团员个人汇报相结合的方式,使全体团员了解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通过表决方式提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须获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票数,到会人数不少于全班总人数的4/5。

    4、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大会民主评议产生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报院团委。

    5、院团委对团支部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予以推荐。团支部书记由院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6、学生党支部对院团委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经过个别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四、推优比例

    1、提交班级团员大会进行表决的推荐对象,人数不超过班级团员总人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除外)的20%。

    2、团支部确定推荐对象人数不超过班级团员总人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除外)的15%。

    3、经各团学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的比例不超过学生组织总人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除外)的15%。

五、时间安排

    3月21日-3月26日,各团支部、团学组织开展推优工作,确定拟推荐对象院团委审核,并填写《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团支部交年级联系人处,团学组织交相应联系人处。

    3月27日-3月28日,院团委考察审核各团支部、团学组织推荐人员,并向学生党支部作推荐。

    3月29日-3月31日,学生党支部在个别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支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一名联系人,定期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六、相关联系人

    联系人负责汇总各年级、团学组织推荐情况:1、汇总《外国语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2、填写《优秀青年团员入党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将以上两种材料报院团委推优工作总联系人处。

    院团委推优工作总联系人:

        卢 琳 665597

    各年级联系人:

        11级 季欣安 673195

        12级 张雨迁 661453

        13级 陈兰娟 690812

    各团学组织联系人:

        团 委:陈 红 661997

        学生会:黄 悦 612798

        社团管理中心:黄兰兰 665473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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