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6号,见附件1),学校对有标志性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计算工作量,并按分值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奖励。现将2014年度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计算依据
1. 项目类别和计算标准
各类项目的计算标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6号)执行,编写出版教材的教师须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教材样书一部。
2. 项目计算时间
(1)2014年1月1日起至填报截止日之间的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获奖项目、检查验收合格项目、批准的新专业及出版的教材,以及现仍处于项目建设期的项目。
(2)计算日期原则上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个别项目因时间原因未能来得及计入本年度的,则计入下一年度。
3. 对重复获奖或重复立项的项目,按照最高标准计算或予以补差。所有项目不得与上报科研处的项目重复,经查实重复者按零分计。
二、计算流程
1. 教务处统计、计算出各二级学院(部)和有关处室2014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有关项目的工作量分值,发到各二级学院(部)和有关处室进行核对。
2. 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核对本部门有关项目的分值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多人合作项目,由主持人列出所有参与人的姓名和排位(原则上,包括主持人在内总数不超过5人,如超过5人的,由主持人对应总量进行分配),提出具体的分配意见,负责人不分配的,由教务处根据排位按照下表分解计算。
人数 |
2 |
3 |
4 |
5 |
排序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0.6 |
0.4 |
0.5 |
0.3 |
0.2 |
0.5 |
0.3 |
0.1 |
0.1 |
0.5 |
0.25 |
0.15 |
0.05 |
0.05 |
3. 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务必于2014年12月11日前将工作量分配明细表(制表样式请参照附件3)的书面稿(盖章)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zsh@zufe.edu.cn。教师类别请按照附件4填写。
4. 教务处核算、确认。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组织教师认真填写、核对本年度教学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量,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少华, 联系电话:87557067(内线88067)。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