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各班、各综合导师: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现就我院2016届毕业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安排如下:
2016届学生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全过程时间不少于十六周。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2008〕132号)文件执行。
撰写规范按照2010年新修订的《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试行)》执行;以往的规范中如有与本规范不同之处,以此规范为准,详见附件。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均可在外国语学院网站—教学管理—学生通知处下载。
一、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选题应选择与生产、教学、科研实际相结合的课题,坚持“真题真做”,难易适度,大小适中。积极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积极鼓励指导教师探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特殊形式,特殊形式的选题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
2.毕业论文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
3.毕业论文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拟定,学生选题,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
4.各系部要有一定数量的备选题目,并在学生选题前对选题进行审核,报学院论文指导与答辩小组批准。防止选题过于集中,以及大而空的选题出现。
二、开题报告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参见《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并安排记录员记录,经答辩组长签字后再反馈到指导教师。
三、论文撰写
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8000字(外文)以上。翻译作品要求在译文前用所学外文撰写800词以上的评论(内容可包括作品的语言特点、人物特征、作者所用的修辞手法等)。
四、论文指导及评阅
1.每位指导教师所带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10人,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2.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3.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评阅,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单》,评价要客观公正,既要完整,同时有针对性。
4.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五、答辩工作
1.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学院应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组织领导机构,包括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
2.按规范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应按《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3.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材料。
4.答辩时,应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的时间不得迟于当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
六、档案管理
1.电子档案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整套资料后,需将开题报告、论文正文(附评阅单),其他附录材料等材料的电子稿,以Word格式交给指导教师,子文件名以材料名称加学生姓名命名,如:“任务书--张三”,文件夹名以学生学号命名。各教研室将学生毕业论文整套资料收齐后统一上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2.纸质档案
将整套资料打印后,连同答辩记录本上交一套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3.进一步健全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材料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
4.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计划、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
5.学生毕业论文成果材料按学生个人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包括:开题报告、论文、评阅单、答辩记录。同时将整套材料(不含答辩记录)的电子稿,按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进行存档。
七、日程安排
1.2015年9月29日进行动员,导师指导学生做好选题工作,于10月13日前确定论文题目和提纲,(毕业论文选题单由各系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的下达,并开始指导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2. 2015年11月3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填写。
3. 2015年11月24日,开题答辩。
4.2015年11月---2016年5月6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
(1)2016年3月2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
(2)2016年4月5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二稿,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
(3)2016年4月29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三稿,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给出论文成绩。
(4)2016年5月6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并最终定稿。逾期不交者,取消首次答辩资格,后果自负。
5.2016年5月17日,进行16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6.2016年5月24日前,各教研室将毕业论文全套材料收齐,由各系汇总后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7. 2016年5月31日,进行16届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在学生完成论文选题及教师任务书下达后,各系部、教研室要对学生的论文选题、工作量、可行性等进行前期检查工作。
2.在学生毕业论文中期,各系部应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总结交至教学办公室。
3.各系部在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将成绩汇总填入总表(按学校教务处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学办公室。
4.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各系部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总结,总结要有一定的数据分析,主要包括:完成的质量情况;指导教师数、人均指导学生数、结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等,并将总结报告报送教学办公室。
5.整套论文材料,除签名处外均可采用电子打印的形式。
外国语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