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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研究生院下发的《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大〔2023〕299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财大〔2023〕297号),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细则详见附件)。本细则经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学院党委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2日-3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异,请于公示日结束前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7557153,邮箱:zufewgynh@163.com.com,地址:8505办公室);谭老师(电话:87557426 ,邮箱:wgyxyjw2021@163.com,地址:8501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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