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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4

外国语学院2022级本科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5〕317号)要求,为规范开展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外国语学院2022级本科生班学生(不包含专升本、二学位,22语数班),具体为以下8个班级:22英语1-2班、22英法复语班、22英西复语班、22商务英语1-3班、22日语班。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学校推免管理办法”)要求及《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三、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学业优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和发展潜力。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至少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最低毕业总学分的80%。学生已修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均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无不及格记录,以首考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5%以内,学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分计算。

(四)专业外语优秀,达到以下水平:

1.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四级良好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

2.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四级良好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

3.日语专业: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或大学日语六级85分及以上;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且大学英语六级通过(425分及以上)。

(五)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四、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于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推免对象,外国语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办法。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上限为6分。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成绩,无不及格记录,以各门课程首考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形式体现,总分上限为5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及其他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项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含)。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从严审核认定。具体加分项及加分原则请查看《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五、推免名额

学校核定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名额为3个。根据学院细则,固定名额共2个,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各1个,按申请人在各自专业中的综合成绩排序产生人选。竞争性名额1个,在英语专业和日语专业未获得固定名额的申请人中,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序竞争产生人选。在确定固定名额和竞争性名额人选时,若两人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学业成绩排序,若学业成绩仍完全相同,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答辩,并根据答辩结果确定入选人选。如某专业无人申请或所有申请人均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其固定名额转为竞争性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管理办法,学院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向上取整)上报候补名单。2026年,学院候补名额为2个(3×0.5=1.5,向上取整)。候补人选在全院未获得正式推免名额且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人中竞争产生,原则上以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若综合成绩并列,则按学业成绩排序,若学业成绩仍完全相同,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答辩,并按答辩结果确定。

六、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外国语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所载成果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21日(含))。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提交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时2025年8月2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学生须先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专业外语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请注意,《申请表》中的签字部分须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转为PDF格式文件。所有电子材料务必于2025年8月26日18:00前打包,并以“申请推免+姓名+学号”命名,发送邮箱:wyxyjxgl@126.com。逾期提交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并自动视作放弃申请。

纸质材料须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交至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初审、考察,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上报候补名单。

(三)公示

外国语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推荐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三)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四)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五)申请出国(境)者;

(六)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立即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86754603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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