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8-04-11

2018年4月10日下午,我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了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决定。校党委书记李金昌,校机关党委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申屠莉,党校办副主任朱旭明,学院领导班子等出席大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章汝雯主持。

申屠莉同志宣读了浙财大党[2017]29号文件《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李金昌同志作重要讲话,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上下齐心,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重视试点工作;二是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体制;三是积极探索,形成行之有效的试点经验。他希望,学院开拓创新,把先进的做法总结好、提炼好,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争取为全省试点工作改革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章汝雯同志表示,学校党委确定我院作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单位,是对我院的充分信任和高度重视,也是对学院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学院今后将充分发挥二级党委的作用,以党建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以党建引导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以党建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党政形成合力,推动学院事业新发展。

黎昌抱同志表示,学校党委决定在我院开展“二级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是推进学院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也充分说明学校党委对外国语学院发展的关注、关心、重视和支持。今后学院将进一步密切党政合作,明确职责,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科建设水平这两大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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