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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重点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各系部:

为提升我院人才竞争实力,冲击高层次人才项目,助力学校深入实施人才首位战略,全面推进人才队伍高水平建设,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人才队伍高水平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浙财大党(2024)9号)党建领航提质行动构建“新财经”人才引育工作机制的要求, 决定开展重点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工作,并组建重点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要求

以浙江省有关人才计划中的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所列推荐范围及条件要求(可至学院办公室查阅)作为参考,本次推荐对象为学院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有望在未来取得更高成就的专任教师,申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

2、发表1B及以上与学科相关的研究性论文2篇;

3、现有成果中至少含有1项为浙江财经大学突出贡献人才奖励范围内列明的成果,具体范围详见《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修订 》的通知》(浙财大【2020】18号)。

二、推荐程序

1、此次推荐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外国语学院重点人才培育对象申请表》(附件1),于3月19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wgy@zufe.edu.cn。

2.学院根据申报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人才专班评审,择优推荐,经学院党委会同意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支持政策

1、学院将为重点人才培育对象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学术交流、科研攻关等方面;

2、优先推荐参与高级别人才项目申报;

3、优先安排国内外研修、访学等学术交流活动;

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必要支持。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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