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院〔2008〕103号)精神,学院在《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拟订了《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修订)》(讨论稿)。请各系部及工会认真组织讨论,并将讨论意见于208年9月2日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工会。 附件1:《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修订)》(讨论稿) 附件2:相关附件(讨论稿) 外国语学院 2008年8月31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