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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2

各系部、教研室、全体教师:

《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并正式发文实施,现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统一部署,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对象:

截止2014年2月底,在职在岗的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的专任教师(未定级人员除外)。

二、聘任程序

1. 个人申报

12月24日(周三)下班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提交《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至学院办公室(8-504东)。

2. 材料审核及公示

12月26日前,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将各岗级申报情况在学院网站公示。

3. 召开岗位聘用评议工作会议

12月31日前,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对符合资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评审,在岗位总数内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4. 材料上报

1月6日前,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汇总岗位聘任材料及聘任结果上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注意事项:

1.本轮聘任统计任现职年限计算到2014年2月28日;聘期为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2.各岗级聘任中原则上本轮聘期内即将退休或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并报人事处备案明确为最后一聘的,同等条件下学院酌情优先聘任。

3.未尽事宜由学院岗位评议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学校核定岗位数一览表

2.《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

3.《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外〔2014〕10号)

4.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

外国语学院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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