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浙财大外2020(4)号

发布时间:2020-04-26

为鼓励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多出较高层次科研成果,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推进我院学位点建设水平,学院决定对硕士研究生在当年取得的较高层次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项和优秀学位论文等给予配套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项目

1. 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

2. 国家二级A以上(含)期刊学术论文;

3. 副省级以上(含)科研奖项。

二、奖励方式

奖励款项将严格按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在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列支。

三、奖励标准

1.科研项目

(1)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

(1)教育部级科研项目,每项奖励1万元;

(2)省级科研项目(含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每项奖励5000元;

2. 学术论文

(1)国家一级A论文(含海外SSCI三区及以上和A&H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2)国家一级B论文(含海外SSCI四区和E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3)CSSCI源刊论文(一级B及以上的CSSCI源刊论文不再重复奖励),每篇奖励2000元;

3.学术专著

2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每部奖励6000元。

4.科研奖项

(1)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参照省部级成果奖励,额度另议;

(2)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

(3)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每项奖励1.5万元;

(4)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

(5)副省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每项奖励6000元;

(6)副省级成果奖三等奖,每项奖励3000元。

5.优秀学位论文

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四、附则

1.以上所列奖励成果均须以我院硕士研究生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如果奖励成果中我院硕士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人须为导师,但科研项目除外),则每项按70%额度奖励;

2.获奖论文每篇须达到4500字以上(含),4500字以下的按50%额度奖励;

3.学术专著以当年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学术专著为准,不包括各类编著、译著和教材;

4.期刊定级标准(含海外期刊)依据当年《浙江财经大学期刊定级标准》执行;

5.CSSCI来源期刊标准按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当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执行,网址:http://cssci.nju.edu.cn/;

6.国家级成果奖: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国家科技进步奖。副国家级成果奖: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性的各类基金经过认定的奖项。省部级成果奖:指省科技进步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副省级成果奖:指省高校科研成果奖、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研成果奖。

6.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外国语学院

二〇年四月一日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浙财大外20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