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党委有关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现就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二、时间要求

2021年3月11日前。

三、方法步骤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要开展“六查六看”,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查一查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有没有按期换届、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要重点查一查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在开展党内表彰时优先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5.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二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育载体作用,高质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2.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3.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后,要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纸质版、《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3)纸质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于2021年3月11日前交至学院党委,同时还需报送附件4的电子版、支部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材料电子版(根据通知中方法步骤的第三点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相关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至学院党委邮箱wyxydj@126.com。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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